老师 您好 我们单位收了一张个人去税务局代开的劳务费发票,发票备注栏显示:个税由支付方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请问一下这种发票我们可以收吗?收了之后怎么处理呢?

景倩
于2019-07-22 11:41 发布 3114次浏览
- 送心意
凡凡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19-07-22 11:44
你好,是可以收的。
4月1日起,劳务报酬代开发票不预征个税!支付方支付劳务报酬时务必代扣个人所得税
所以你们要为其代扣代缴个税,要将其个税部分扣除下来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景倩 追问
2019-07-22 11:52
凡凡老师 解答
2019-07-22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