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司是建筑业,收到甲方的工程款扣掉一些管理费、税费后转给法人,再由法人账户转给挂靠方,长期以来就导致了“其他应付款”科目成负数,并且金额过大,请问还有其他做账方法吗?

6195
于2019-07-12 09:57 发布 1740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7-12 10:02
这是因为你们与挂靠方长期不开票结算的结果 最好风险都是你们个人承担 税务局可以认定是给股东分红 缴纳20%的个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6195 追问
2019-07-12 10:15
轶尘老师 解答
2019-07-12 10:17
6195 追问
2019-07-12 10:19
轶尘老师 解答
2019-07-12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