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有个客户他们以个人名义给我们公司打了款,我们已经开了发票也发了货给他们公司,现在她们要求我们再补开一张收据给她们每个人,我开收据的时候可不可以备注发票已开,货已发呢?这样做对我们公司有风险吗?还是我们就不再给他们补开收据了呢?

lixiao
于2019-07-11 17:13 发布 88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07-11 18:23
可以这样备注,这不影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有一定风险的
2020-05-28 10:07:33
你好 虚开发票的风险 会坐牢
2022-03-16 17:27:40
你好,业务如果不真实,就是虚开发票,税务局发现,第一查公司,第二收回发票,第三罚款
2022-01-30 19:13:15
你好 有实际发生就要做账 没发生业务不做账
2019-08-29 10:26:40
虚开发票的风险,这个风险很大,
2018-09-19 10: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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