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3月和4月(分公司购买社保,公积金,申报个税)分公司工资在总公司发放,怎么冲平二家公司的帐???,5月起分公司继续购买社保,公积金,总公司发工资,申报个税。

专注的云朵
于2019-07-11 16:38 发布 116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7-11 17:14
您好,3、4月份,分公司,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总公司,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5月份,分公司,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总公司,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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