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如果个人在某公司每月取得计税工资3600元,在另一公司取得的工资是每月1000,但按季度发放的,即每季度3000,发放月份汇总交税时,按季度发放的3000元是不是不能分拆成每月1000的,得按照300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谢谢
梦儿
于2015-09-24 10:27 发布 918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5-09-24 10:30
追加:即合计应交个税(3600 3000-3500)*10%-105=205元,如果某公司已代扣个税(3600-3500)*.05=5元,另一公司需代扣205-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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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重新开始算个税。
2019-12-24 13:05:55

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交税费个税。
2021-08-10 09:21:06

你好,借 管理费用-工资 贷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含保险及个税。
2019-12-12 15:25:31

您好,应该是5000
2019-02-01 16:51:19

你好,申报是在12月份申报11月份的工资,而不是发放月份申报
本来就是计提工资的次月申报的
2018-02-09 16: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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