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请教个问题,我公司取得了政府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政府已开具行政收据,我公司现不想开发此住宅用地了,想把这块住宅用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公司,1.请问都会涉及到哪些流程?2.转让的话,我公司可以给对方公司开具发票吗,开票的内容名称是什么?3.这种转让方式交不交税,如果交税,是根据什么方式交税?

小女生
于2019-07-03 09:25 发布 1958次浏览
- 送心意
许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2019-07-03 09:33
要开票呀,内容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税的。印花税,增值税(如果有的话,还涉及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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