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6-27 11:40
你好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如果属于特定应税服务,可以申请简易计税。 这个你可以向你税局申请 看你税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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