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1-21 15:39
1、某企业利润总额即所得税纳税所得额2007年1至11月累计为58万元,已经预交所得税18万元。假定12月实现利润总额为5.4万元,所得税汇缴清算如下:
2、计算全年应交所得税:58+5.4=63.4万元;
3、计算全年应交所得税:63.4*33 .922万元;
欠缴所得税:20.922-18=2.922万元。
4、会计分录:
计提欠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2.922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922万元
结转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2.922万元
贷:所得税2.922万元
来年1月缴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922万元
贷:银行存款2.9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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