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18年9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3)9月20日,购进一批低值易耗品,取得承运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甲公司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1万。 甲公司购进低值易耗品发生活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3)不合法。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而发生的运费,根据运费发票上所列运费金额,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运费抵扣的进项税额=1×10%=0.1(万元)。 问题:老师,答案是一样的呀,为什么说是不合法?
suki
于2019-06-18 08:26 发布 164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6-18 08:56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相关问题讨论

你是指哪里矛盾,同学
2019-06-19 20:08:22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019-06-18 08:56:52

你好 是的 取得普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2019-05-08 17:09:25

您好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公司购进餐具等低值易耗品用于员工就餐。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2019-12-22 10:09:07

您好,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2020-12-22 19: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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