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18年9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3)9月20日,购进一批低值易耗品,取得承运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甲公司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1万。 甲公司购进低值易耗品发生活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3)不合法。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而发生的运费,根据运费发票上所列运费金额,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运费抵扣的进项税额=1×10%=0.1(万元)。 问题:老师,答案是一样的呀,为什么说是不合法?
suki
于2019-06-18 08:26 发布 1628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suki 追问
2019-06-18 09:34
朴老师 解答
2019-06-18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