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非金融企业(无关联)间,我司无息借款给到B公司,B公司已承兑或现金方式返还?是否需写签订借款合同?是否是否合法?是否需交相关税?我司无息借款C,D,E公司(电子承兑方式),返还现金(银行转账),每月100万左右,请问这种方式需写借款合同?是否会违法?是否需交关税?以上什么方式处理才合法避税?

琳
于2019-06-15 09:31 发布 86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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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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