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6-12 11:01

根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规定: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经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结清应纳税款、缴销未使用发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的注销处理,并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

将证明回执联交纳税人送证明填发地税务机关,证明单的证明联由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留存.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于10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必须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核销后重新申请.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说法不同,一个意思的
2020-08-12 18:11:27
你好,说法不同,一个意思的 都是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019-11-18 11:36:13
你好!可以的,操作没问题
2024-08-26 16:31:10
您好,这个的话是按照60万申请的,这个是
2024-08-08 11:26:31
对,你得有合同才能办理外经证
2024-08-07 12:16:3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