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老师,如果有离职员工的社保已经在地税系统申报缴纳(他的社保单位承担756,他个人承担262),但是他离职的那个月份工资表中并没有他的工资,那么此时单位替他多承担的社保应当如何做账?是要求他交回给公司社保756还是1018?

欢喜猪
于2016-01-16 17:58 发布 1711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1-16 18:57
老师您的意思这个月工资表中没有他的社保,但是因为这个月的社保已经在地税缴纳过了,所以,要让他自己交回公司预先替他承担的756元,那账务怎么处理呢?
比如第一步地税申报时缴纳他的社保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 480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216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工伤保险) 36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失业保险) 12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生育保险) 12
其他应付款——养老(个人承担社会保险) 192
其他应付款——医疗 ( 个人承担社会保险) 48
其他应付款——失业 (个人承担社会保险) 12
其他应付款——大病 (个人承担社会保险) 10
贷:银行存款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欢喜猪 追问
2016-01-16 20:04
邹老师 解答
2016-01-16 18:31
邹老师 解答
2016-01-16 19:47
邹老师 解答
2016-01-17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