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发包发,乙为总包,乙与丙签订分包,发票乙开给甲,丙开给乙,乙是否可以根据委托协议,由甲将款直接付给丙,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柔弱的萝莉
于2019-06-10 15:02 发布 771次浏览
- 送心意
武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只要甲认可这个业务就没有任何问题的,同学
2019-06-10 15:10:45

你好!按规定是不可以的,三流不一致
2019-06-10 15:25:56

你好
公司有连带责任的
2021-06-30 11:00:02

你好,可以和老板签协议,责任不承担
2019-08-01 17:48:54

有风险 要本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的
2020-03-23 15: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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