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公司属于加计抵减增值税企业,我四.五月有进项发票已经认证了,但我是六月份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加计抵减的申请,我能不能把四.5月份的进项税*10%的金额上六月份的进项税的10%填到表四的加计抵减情况表。谢谢
赵
于2019-06-10 11:39 发布 812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认证后,需要将发票勾选后,确认处理,确认后,马上就可以在报税系统中获取进项税金额
2020-01-13 10:01:28

进项的金额呢?是不是对方红冲了或者作废了
2020-05-20 20:55:22

认证后,需要将发票勾选后,确认处理,确认后,马上就可以在报税系统中获取进项税金额
2020-01-11 21:18:29

你好 可能是对方公司去税务局代开的专票
2020-07-23 09:24:32

多交税,税局是欢迎的。但是从您公司整体的增值税税负率来讲,本期的波动率比较高。
2018-10-13 10: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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