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公立学校的食堂承包给他人经营,年承包费5万元,按季度支付,每月学校会有业务招待去食堂用餐,用餐费与承包费相抵扣,如第一季度承包费12500元,用餐费8000元,收到承包费4000元,应该怎么做账合适呢?谢谢老师

MIAO
于2019-06-05 22:49 发布 2786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6-06 00:01
您好,规范操作是按12000元确认承包收入,让承包人开具8000元的发票来入费用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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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规范操作是按12000元确认承包收入,让承包人开具8000元的发票来入费用处理的。
2019-06-06 00:01:01
你好!
是一样的
2018-11-30 19:01:28
你好,不可以抵扣的。
2020-05-06 11:01:07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申报增值税时候进项税转出
2021-08-28 16:09:31
你好不可以抵扣的2016 36号文件。
有规定,餐饮服务不允许抵扣增值税。
2021-05-18 09: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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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00:14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9-06-06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