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洪老师
职称: 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2019-06-05 10:51
你好,是可以享受地方教育附加税和教育附加的减免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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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之前税率是3%的,现在是1%。
2021-06-30 10:49:19

你好,增值税没有优惠政策,还是之前的
附加税,如果月销售额10万以内,可以免地方教育和教育附加。
2021-07-03 10:40:37

小规模月收入低于3万季度低于9万免增值税及附加税。
小规模,一般纳税人月收入低于10万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2017-05-14 21:55:04

你好 一般纳税人月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 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及水利基金 城建税不免需要交纳
2019-08-14 12:29:27

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29日
2019-06-29 1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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