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师好: 请教您一个税务问题,我单位(一般纳税人)有二笔业务绿化工程的业务,分别为1100万和1166.8858万。工程于2019年2月份结束,然后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对方单位(对方单位不是事业单位不用抵扣税的),然后按2%的税率交了增值税535797.42元,及交了城建税和教育附加53579.73元。(注:因为对方单位不及时付款,我单位一时也垫不出那么多的税费,所以先用这个办法相当于预交了部分税款。) 2019年4月对方单位付款了1100万,我单位就开具了增值税专票1100万,其中增值税销项税为908256.8元。 我想知道在税务上怎么操作才能在第二次交增值税时,减去2月份已交的增值税。
含蓄的冬瓜
于2019-05-29 11:02 发布 844次浏览
- 送心意
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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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收普通发票的,因为他们不能抵扣。
2017-08-11 16:48:23

给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2017-07-10 10:12:37

你好,普通发票的销售必须做销项税额的
销项可能是普通发票,专用发票,两种都是计入销项税额的
2017-09-30 15:33:15

预缴的税金在申报时会自动提现出来,剩下的就是要交
2019-05-29 15:16:17

你好,可以用进项发票来抵扣的
2019-02-13 1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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