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长股投中成本法中同控与非同控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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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5-28 23:57 发布 38656次浏览
- 送心意
俞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5-29 06:05
1、定义不同
(1)同一控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将其看做是两个或多个参与合并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
(2)非同一控制: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即排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的其他的企业合并。
2、性质不同
(1)同一控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实质上是同一集团下企业财产与资源的重新分配。
(2)非同一控制:简单来说是指两家毫不相干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即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
3、意义不同
(1)同一控制: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该类企业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有关交易事项不能作为出售或购买来处理。
(2)非同一控制: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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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不同
(1)同一控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将其看做是两个或多个参与合并企业权益的重新整合。
(2)非同一控制: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即排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的其他的企业合并。
2、性质不同
(1)同一控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实质上是同一集团下企业财产与资源的重新分配。
(2)非同一控制:简单来说是指两家毫不相干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即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
3、意义不同
(1)同一控制: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该类企业合并一定程度上并不会造成构成企业集团整体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有关交易事项不能作为出售或购买来处理。
(2)非同一控制: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量之和。
2019-05-29 06:05:18

没什么区别性,同学,这个
2019-06-02 21:41:29

你好,共同控制采用权益法,控制采用的是成本法。同一控制是控制的一种,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都在同一个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下,不再一个最终控制方控制的是非同一控制。共同控制就是要两个或以上联合在一起才能够形成控制。
2020-03-29 23:02:59

不是的。
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要看题目说是否在合并前是关联方否。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看持股比例,
成本法是能控制投资单位 一般持股50%以上。
权益法是能对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一般持股是20%-50%
同一/非同一控制,均是对投资单位达到控制程度了,所以均采用成本法核算。
2020-04-15 15:29:37

您您好,这个就是看是否有最终的控制方
2022-02-19 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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