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贴现背书了一个汇票,对方以个人账户打钱到我对公账户上,背书到对方的公司里,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此来税前扣除我的财务费用,这样做合理吗?或者不这样做有什么风险
怡然的小白菜
于2019-05-27 22:45 发布 674次浏览
- 送心意
季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相关问题讨论

汇到公户是公司行为,和个税没有关系
2019-05-28 08:43:53

你好!你这个是销售货物收到的汇票?
2017-10-13 15:38:07

你好!可以的。操作上是没问题。
2019-05-14 11:58:17

你好!严格来说肯定是不可以的。不过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这样做。
2018-03-22 11:33:40

按照正常的做法录入凭证: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应收票据 ,但是记得这里的财务费用—手续费高出银行利率的部分,在做汇算清缴的时候自己调出来调整所得税额。如果你应收票据金额不大的话,不调问题也不大。
2019-01-15 1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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