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建筑劳务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公司接得一个项目在外地,预交企业所得税10万元,年末计提的应交所得税费用15万元,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8万元,减去预交的10万元,应退2万元,但因是在外地预交,公司所在地税务局无法退税,专管员让自行调整账目。问题一:如何调整?那汇算清缴是按调整后去申报还是如实申报?问题二:原账目上预交企业所得税10万元,年末计提的应交所得税费用15万元,这里就有一个应交企业所得税的5万元差额,但汇算清缴是要退税的,就算不退也不需要交税,怎么平账?
非魚
于2019-05-27 13:00 发布 195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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