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个实务处理问题:A公司与B公司有共同的业务合作。因为B公司的员工要协助A公司的业务,所以A公司需要支付B公司费用,但是年底A会给B此业务的利润分成。主要问题就是A支付B费用的处理方式哪种更妥当。1)A公司直接付给B公司费用,B给A开发票,年底根据净利润A给B分红;2)B公司的某位员工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上社保,因为是外地员工) , A公司给B公司的员工发工资,然后年底根据净利润A给B分红。 如果以工资形式处理,是减少了B公司的税款对吗?对A公司有什么风险么
王宇
于2019-05-27 09:40 发布 71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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