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专票冲红退回的增值税只能抵扣,退回的增值税要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到进项税里吗? 借: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请问这样做对吗?

A唯美 送书大使
于2019-05-14 17:34 发布 1754次浏览
- 送心意
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5-14 18:42
你好!你是购货方还是销售方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同学,残保金的计费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当地规定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怎么算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包含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
限额规则: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作为上限基数;
人员口径:在编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人员;季节性用工折算成年平均人数;劳务派遣人员计入派遣单位职工人数(另有约定除外)。
2026-09-10 15:48:52
您好,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
2026-09-10 11:50:22
你好
商品名称涡轮增压器机芯
2026-09-10 18:07:29
同学你好 是的,错了,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
2026-09-09 22:57:29
您好,7月个税已缴纳且账务平,该2人个税已于7月完成挂账与缴款;8月补计提只记这2人应发工资全额,不新增计提个税。8月发放工资时,补扣回7月已缴纳的个税,冲平前期应交税费余额。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工资薪金所得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预扣,次月申报缴纳。
借:管理费用—工资 这2人应发工资全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这2人应发工资全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这2人应发工资全额
贷:银行存款 实发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这2人个税
>说明:贷方应交税费是补扣回7月已缴个税,冲平7月挂账,不再做缴款分录,7月已经完成缴税。
2026-09-10 18:37:1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QQ老师 解答
2019-05-14 19:33
QQ老师 解答
2019-05-14 19:57
QQ老师 解答
2019-05-14 21:22
QQ老师 解答
2019-05-15 05:41
QQ老师 解答
2019-05-15 07:16
QQ老师 解答
2019-05-15 09:06
QQ老师 解答
2019-05-15 09:56
A唯美 送书大使 追问
2019-05-14 18:50
A唯美 送书大使 追问
2019-05-14 19:48
A唯美 送书大使 追问
2019-05-14 20:01
A唯美 送书大使 追问
2019-05-14 22:40
A唯美 送书大使 追问
2019-05-14 22:41
A唯美 送书大使 追问
2019-05-15 07:12
A唯美 送书大使 追问
2019-05-15 07:24
A唯美 送书大使 追问
2019-05-15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