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 去年签的采购合同 当时是16的增值税税率 去年年底货已经收到了 钱也付完了 发票没有收到 因为税率调整到13 对方也没有在税局备案 所以现在只能开13的发票 我们跟对方协商 把合同修改成 按照原来的不含税单价 乘以13的税率 多付给对方的钱 对方退回 这样修改合同 有没有问题 会不会被税务稽查
懒胖墩
于2019-05-14 10:40 发布 68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05-14 12:57
同学。这个合同修改是你们自己协商的,不会有问题。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这个合同修改是你们自己协商的,不会有问题。
2019-05-14 12:57:05

同学。合同更改是你们双方自行协商,这个没有问题。
2019-05-14 12:47:21

你好同学,这个钱进财务费用肯定是不行的,不合法,我建议你们找他们要一下发票,然后他们提供一些管理费用的发票这些,你们就好办了,否则不好办。这个税税务不承认的,这个是非法的,所以还是走合法的方法,搞发票
2019-08-06 23:33:06

你好,你还是按全额开,然后补点的费用记录你们的折扣。开红字折扣发票。
2019-08-07 13:18:58

同学,让对方给你折扣。要不然你进项少了,亏了
2019-04-17 18:13:5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懒胖墩 追问
2019-05-14 13:14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5-14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