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18年发生的用于招待的住宿费进项税额在18年进行了抵扣,现在发现不能抵扣需转出,账务上应该怎么处理?
Niki
于2019-04-26 13:24 发布 685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04-26 13:25
你好,转出做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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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转出做费用处理
2019-04-26 13:25:28

您好,这个不需要在汇算清缴做,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做
2019-05-17 17:47:25

学员你好,如果金额也不大,也没法区分是员工费用或者客户供应商费用的话,其实没必要非转出。如果非要转出的话,账面直接 借:进项税额转出 贷:进项税额 即可。后附事项说明写一下调整的原因就可以啦。
2019-05-08 17:04:04

1、是的,招待费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
2、要这样做分录的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19-01-30 14:48:35

可以在下月纳税申报表中做进项转出处理,不影响你公司纳税记录。
2017-07-18 16: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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