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去年11月底签的监理合同,过年前住建局给我们付了25%的款117万,当时是付给我个人,以我个人名义借支的,现在分公司成立了,我们要开去年那笔117万的发票,但是钱不进公司账户了,公司补一份委托给我个人,说明这117万是委托我个人收款支付人员工资,这样可以吗?

童桂花
于2019-04-25 09:53 发布 72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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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分公司开票的哈。谁收款,实施,谁开票。
2022-01-21 11:09:07
这样不可以的,要是签订合同的那一方开发票。。
2022-08-30 15:43:42
那款支付给谁的呢?
2022-04-15 21:57:48
您好,是可以的,但尽量避免
2022-04-15 22:22:30
你好; 可以的。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去开展业务的
2022-02-16 16: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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