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2019年4月3日成立的一家咨询公司,设立时直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对这次推出的加计抵减政策非常感兴趣。如果我公司4月、5月、6月均有销售收入,且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没有超过50%,但是5月、6月、7月的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是否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sunny
于2019-04-24 13:40 发布 846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对的,无票收入也算进去的
2019-07-01 09:17:13

您好,现在是以2018.4-2019.3月这12个月的数据为依据判断是否符合,4月份可以,那12月前都可以享受,明年再按2019年的销售额来判断,你现在不要只看4.5.6月份的数据
2019-04-24 12:27:13

你这个新公司建议问下税务局,要求的是18年4-19年3月份的
2019-04-24 13:57:35

你好,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了,定期开多少票没有具体规定的。
2022-03-06 13:05:12

你好,20年五月份到二一年,四月份。
2021-06-03 1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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