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我公司发给客户一批价值10000元的货,并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到2019年2月客户反映该批货中有2000元货为不良品,并开具了2000元不良品退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公司,请问客户这样开票可以吗?我公司能以该票为凭证冲销客户的应收款吗?如果可以,完整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

田雨
于2019-04-24 12:57 发布 1092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9-04-24 12:59
您的客户怎么能向您公司开具不良品退货发票呢,是要您公司开具红字销售折让发票给对方的。
是要冲减您公司的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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