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旅游开发公司,把开挖土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了包工头,他挂靠的是另一家建筑公司。现在我们需要他挂靠的建筑公司给我们开工程发票,但之前的款没有进建筑公司而转给了包工头,要开票的话需要我们再把款转一次进建筑公司公账;这样的话,账务上怎么处理?实际是一笔款,但从公司走了两次,之前那次转私人的没有发票的怎么处理呢?

Xie~
于2019-04-24 11:01 发布 108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04-24 11:30
1.原则是建筑公司 给你发票,你转建筑公司
2.你转给私人,建筑公司提供发票。2种处理,1建筑公司出转款委托书平账 2让私人退回你重新转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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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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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4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