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如果企业购入一批礼品(茶、烟灰缸)印有公司Logo,是不是茶属于一次性消耗品,应进入业务招待费,烟灰缸不属于一次性消耗品,可以进入广告宣传费。是不是这样鉴定的。 进入广告宣传费的烟灰缸开具发票时需要怎么样才能进入广告宣传费呢,比如说摘要直接开烟灰缸就行了吗,要怎样证明这个物件是印有我公司的Logo呢
青梔
于2019-04-24 09:04 发布 3076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9-04-24 09:08
1、如果茶叶的单位价值不大的话,也是可以计入广宣费科目。
2、正常开具烟灰缸发票就行了,建议拍个照片,打印出来,这样就能证明带有公司LOG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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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梔 追问
2019-04-2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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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4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