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6-01-04 10:47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0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一)未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建立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
(三)未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设置专门存放专用发票场所
(四)税款抵扣联未按税务机关要求装订成册
(五)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六)丢失专用发票
(七)损(撕)毁专用发票
(八)未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或其直属分局提出其有关保管专用发票要求
对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单位和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下罚款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建议不要作废。因为作废必须: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
这种情况可以把第一联复印件给对方做账。
2021-10-17 18:22:09

你好 ; 你是月报还是季报的? 你现在1月奥先报税 ; 你可以红冲了。 现在作废不了
2022-01-10 13:58:09

你好
作废栏里显示的是已经作废的发票, 你的发票需要作废但还没有作废,所以在作废栏是查不到的。
2021-12-12 10:56:49

我现在就是不太明白到底是发票退回还是直接在系统未开专用发票作废.
2017-07-03 11:32:31

今年要冲红的,不可以作废
2020-04-03 09: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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