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04-18 10:30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一)适用对象: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抵减税额计算
1、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2、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个按照当期的进项税额填写
2023-10-07 14:53:28
你好,生活性服务行业10%
生产性服务5%。
2023-06-01 10:54:10
你好,1.
可以按照9%,然后生产领用的时候再加急扣除1%,也就是最终抵扣的是10%。
2022-09-08 13:00:08
您好,培训辅导机构属于现代服务,如果销售额达到相关的标准,是符合的
2023-02-10 11:03:46
还有,这个政策只不过是抵扣率改了,之前抵扣15%的,现在抵扣10%,之前抵扣10%的,现在改成了抵扣5%。
2023-01-29 12: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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