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关于付房租问题: 2018.12月新成立公司,收到老总打来款45900付办公室房租2018.12月-2020.02月,(12个月赠送2个月,取得一张增值得税专票,不含税金额43714.29 元 税额2185.71元。 公司2019年4月建帐。可以按以下做分录吗: 前两个月12月、1月按赠送不摊销房租,从2月开始摊销。 (1)借:库存现金 45900.00 贷:其他应付款——***** 45900.00 (2)借:管理费用——房租3个月 10928.57 (2.3.4共3个月的) 预付帐款—房租 32785.72 (预付9个月)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2185.71 贷:银行存款—建设银行 45900.00 2019.5月以后每个月推销 借:管理费用——房租 3642.86 贷:预付帐款—房租 3642.86

无私的香氛
于2019-04-18 09:45 发布 145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4-18 09:48
你好,您的分录是处理没有问题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挂在往来里可以的。
2022-06-01 14:24:12
只有那样挂着了,本身就是虚假挂资产
2026-03-24 09:13:56
你好,这个具体的是什么业务的?
2022-04-15 13:32:42
其他应付款一般占负债的50%以内
2023-08-12 12:27:11
你好,转入营业外收入
2022-01-22 18: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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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