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货后1-2个月才开发票,在发货的月份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已发货未开发票产品成本, 发货当月不确认申报收入违反税费吗? 如果做暂估收入和成本的话,做账面的收入与申报增值税收入不相同,而且暂估收入开发票再冲回工作量比较大,可不可以不暂估收入,开发票才入收入?
selly
于2019-04-17 15:47 发布 66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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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签一份代销协议放在发出商品里就可以了。
2019-04-17 16:12:50

你好,不用的,正因为你不做收入才做这个分录的。
2022-02-21 15:36:54

你好,是的,操作的流程就是你说的这样。
2024-07-29 10:58:09

同学,你好,是的,重新做暂估。
2021-01-25 14:17:19

可以的,红冲暂估,重新做账
2021-04-16 15: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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