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2018年4月份注册的公司,由于一直没能开展业务所以今年4月份又决定要注销公司。雇员了3个临时工一直没有给发工资,决定注销公司了财政才给拨了36000元的临时工工资,请问老师我现在一次做了12个月的工资单准备发放工资可以吗?如果可以该怎么做会计凭证?如果不是可以这样做该怎么处理?请老师指点

清晨
于2019-04-14 22:58 发布 789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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