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116万元(含税),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万元。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6.8*50/(116/(1+16%)+50)=2.27请问,为啥6.8*50,原因是什么
完美的白开水
于2019-04-13 14:08 发布 221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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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3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