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有这样一个问题 12月3日 国税局以电控税 让我们补交2014-2015年6月份增值税50150元 还有2733.17元滞纳金 是这样补得 在2015年7月份增加无票收入295000元 成本也增加295000元 正好税是50150 滞纳金是2733.17 请问这个税款如何入账?分录怎么写?对今年的汇算清缴有影响吗? 还有就是12.3号在税务局的系统里往7月份的申报表增加了295000的收入 成本也增加了295000 为什么今天查的税务局申报表的本年累计和我的携税宝的申报表本年累计都没有增加这
会计
于2015-12-31 11:42 发布 793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5-12-31 14:48
我记账也虚增无票收入吗?那么原材料和库存商品都要做改变,那如何做呢?虚增无票收入没有任何凭据就计入收入账吗?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税款如果计入管理费用行吗?或者计入借:库存现金 贷:本年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然后再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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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解答
2015-12-31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