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们一般人公司,在18、19年与外公司联营弄的舞蹈、音乐、跆拳道等课程。我们提供场地水电对方提供教课,外边学员交的学习费走我们公司账。我们按比例分好,属于我们的收入我们之前没有入预收都直接做无票收入报税了。现在这些项目都拆除了。合作公司想将这部分钱公对公转对方公司去。(对方开培训费给我们),可是我们之前都做收入也报税了,请问这个业务需要怎么处理比较合理?谢谢

renacui
于2019-04-11 12:16 发布 69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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