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4-11 09:44

你好
第六十九条 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例如:甲向乙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乙背书给丙,丙背书给丁,丁又背书给甲,这属于最终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因为在正常的背书情况下,乙、丙、丁都属于甲的后手,所以甲实际上是没有前手的。
假设在上面的背书中,丁是背书给乙,这属于最终持票人为背书人的情况,根据规定,对其后手无追索权,因为在正常的背书中,丙、丁都属于乙的后手,所以乙对丙、丁是没有追索权的,但乙可以向甲行使追索权。

星の晴 追问

2019-04-11 09:48

老师我们都不是这两种情况!就是中间背书过程中有一家回头背书了,这对这张票具没什么影响吧

老江老师 解答

2019-04-11 12:00

一般情况下,是没有问题!
极端,如果兑付出现问题,可能会有追索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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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就是一般人家不爱收  
2022-11-17 14:40:25
你好 没有要求,没有影响 
2023-02-17 15:36:33
回头背书,最终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最终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重复背书,并不影响汇票背书的连续性,在法律上是不影响持票人正常取得票据权利的。但重复背书毕竟是背书中的一种偶然,且中国人民银行没有明确的规定予以承认此种背书形式,因此为了安全、稳妥、及时地收回票款,建议汇票接收人遇到此类汇票时,应要求重复背书人出具证明或承诺,或与承兑行事及时沟通询问。
2022-02-25 17:42:31
同学你好 这个没什么影响
2022-05-23 13:03:24
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过程中,经过若干手背书,其中一手又回到了承兑人、收款人或背书人手中的背书。回头背书一般被认为不影响票据的正常使用和权利,但有如下几种现象须引起注意
2022-05-23 10: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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