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和不构成长设机构是一回事吗?如何区分。如果是非居民,没有常设机构,是不是不用交所得税,或者预提所得税?那汇款前还需要叫什么税?汇出前有什么条件。

明亮的方盒
于2019-04-08 22:30 发布 2498次浏览
- 送心意
阿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经济师
相关问题讨论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1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25%,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有来自中国境内所得 20%(实际:10%)
2019-04-09 09:02:09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应该是20%,但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01-21 11:36:12
您好同学,一般是按10%在国内交税然后再汇出就可以的同学。
2020-10-27 09:58: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23-06-14 16:29:54
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B.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D.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04-30 18:18:3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