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4-07 18:49

对于现金清查中发现的账实不符,即现金溢缺情况,首先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现金清查中发现短缺的现金,应按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在现金清查中发现溢余的现金,应按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按如下要求进行处理: 
 
  1.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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