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去税局开了公司租用个人房屋的发票,租用日期是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交了房产税160元和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也交了160元房产税,这样的日期怎么做账务处理呢,房租和税款都应该属于哪年的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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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4-02 09:23 发布 1106次浏览
- 送心意
点~玲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房租你可以分期摊销,税金在交纳的当月计入税金及附加
2019-04-02 10:04:41

学员你好,具体问题是什么
2022-12-08 22:17:14

你好!18年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19年的计入当期损益
2019-05-30 07:13:50

你好,你是已经申报到2019年11月了吗。
2019-03-05 10:08:27

你好,你需要摊销今年9-12月份的应当摊销的费用,明年的按月摊销
2017-12-09 09: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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