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100万元,是以支付某单位采购货款的方式提的贷款申请,以股东个人住房做为抵押,贷款下来后,支付某单位款,没有发票,是不是只能走往来,年末归还我单位,在一年内还银行,这样有什么 险?怎么走账合理?走什么科目?如果算借款的话,某单位需要交什么费用?单位有什么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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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3-28 12:14 发布 990次浏览
- 送心意
丁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3-28 12:48
你好,可以挂往来款,如果是有利息的,可以作为贷款,有利息就会产生税金,还有就是你们的贷款借给其他公司是否符合贷款用途,银行会不会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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