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4月1日之前与部门发生的业务的供应商必须开具16%税票,需提前去税务局做无票收入,如不做无票收入,开具不了16%发票的无法结算后果自负》。这个没操作过,具体什么意思,该怎么做?

汀兰若芷
于2019-03-27 16:40 发布 122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晶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3-27 16:42
你好,就是4月之后要开具13个点的发票,但是以前的业务还要开具16个点的,需要在税务局做无票收入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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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4月之后要开具13个点的发票,但是以前的业务还要开具16个点的,需要在税务局做无票收入申报的
2019-03-27 16:42:22
您好,函调的主要是核实您和对方外贸公司业务真实性的,您最好和对方确认一下口径,信息是外贸企业提供的,口径一致就可以
2019-10-13 10:06:41
你好,供应商找税务局代开发票,款项是转给供应商
2023-02-17 11:00:16
你好
和个人发生业务这样处理可以的
2021-12-07 19:17:31
您好,是的,是可以的
2019-05-14 12: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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