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跨地级行政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义务发生以后,需要在项目地预缴税款,这种是按什么预缴
AA????会计学堂-蒋老师
于2019-03-27 13:09 发布 992次浏览
- 送心意
沈家本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2019-03-27 13:09
你好,这个一般是按照您的开票金额进行预缴。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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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一般是按照您的开票金额进行预缴。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9-03-27 13:09:50

按照项目金额的2%预缴
2021-04-09 12:23:32

同学您好,就是您的机构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的,是属于同一个大市,但是属于不同区的,,不需要到项目地预交税款,在机构所在地交
2021-06-03 22:12:54

你好!你们是小规模吗还是一般纳税人。
2020-11-25 14:05:2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2017-06-03 14: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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