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充电桩充电服务及销售,2018年9月购入一台充电桩8300元,当时入固定资产,每月计提折旧,后来今年老板2月卖出,说这个充电桩没有用过是全新的,现在转买给别人,那么是否当时购入时不应入固定资产而是入库存商品,那现在应该怎么调账?
xian
于2019-03-23 15:37 发布 245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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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已经入了固定资产,现在就当出售固定资产处理,否则太麻烦了
2019-03-23 15:57:15

这个充电桩可以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
2024-11-29 08:46:48

你好。同学。
属于固定资产,一批还是一个根据你的情况而来。如果一批的折旧年限、净残值等都能一致,那么可以一批。
折旧年限不低于10年。
2019-03-07 21:09:18

你这个采用净额法的话,冲掉之后这个没有余额就是正常的呀,你实际有的话你备查账簿登记就可以了。
2021-05-24 16:57:43

你好,是的,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019-03-08 10: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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