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7年至2018年12月31号为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由于公司没有会计,只有一个兼职会计,所以收到的专用发票都没有勾选,也没有做账,兼职会计只每个月报一下税。2019年1月1号老板将一般纳税人改成了小规模纳税人。我是2019年3月11号才来上班,老板让我将2017-2018年的账补起来。那我这些专用发票需要勾选吗?需要做进项税吗?还可以从税务局申请退税吗?
Candyjin
于2019-03-19 16:58 发布 1034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3-19 17:13
您好,专票的期限是2018.5.1号前开票日期起算180天内,2018.5.1号开票日期的360天内可以抵扣。超过期限不可以抵扣认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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