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不见运费发票,现运输单位补了以下资料:1)发票系统打出的发票复印件(盖章);2)上海运输公司出具的上海税务《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有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税务业务专用章;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并盖章。这个些资料可以用来做发票报销走账吗?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柯叶
于2019-03-18 15:30 发布 1059次浏览
- 送心意
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3-18 15:34
可以的,这些东西就可以当做发票,你认证抵扣就可以了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的,这些东西就可以当做发票,你认证抵扣就可以了
2019-03-18 15:34:23

退回去让对方重新开吧
2019-05-13 10:03:35

你好,这样就可以用这个复印件作为原始发票入账和抵扣
2019-08-12 16:37:21

您最好上传一下定额发票的图片,才好帮您分析。
现在定额发票换监制章了。
2019-08-07 11:20:10

是的,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2019-05-20 08: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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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 解答
2019-03-18 16:10
柯叶 追问
2019-03-18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