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金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03-16 23:06

您好,学员,根据相关规定, 
1、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36号文)第二十七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解读: 
1、解读稿解释,纳税人购进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纳税人购进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只要自身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直接抵扣,而不涉及进项转出问题。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2、不得抵扣的对象是:仅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3、该对象是“专用于” 上述项目。换句话说,如果不是专用于,而是兼营应税项目,则可以抵扣。这点很重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2、具体解释 
 
(1)、实行“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发生住宿费所负担的增值税是否均允许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住宿费进项抵扣应当区分情况,对下列七种情况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是交际应酬所发生的住宿费不能抵扣进项税,比如接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 
 
二是员工外出旅游发生的住宿费属于福利费用范畴,其负担的增值税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是个人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即便发票抬头为本单位也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是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抬头必须是本单位的全称,以个人名义开具或单位名称不全的均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比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建筑劳务为“老项目”,并且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发生的住宿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六是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所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抵扣; 
 
七是结算的属于“营改增”之前发生的住宿费,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贷款服务:纳税人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贷款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即使取得增值税发票也不能抵扣。 
 
(3)、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4)、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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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学员,根据相关规定, 1、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36号文)第二十七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解读: 1、解读稿解释,纳税人购进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门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纳税人购进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只要自身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直接抵扣,而不涉及进项转出问题。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2、不得抵扣的对象是:仅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3、该对象是“专用于” 上述项目。换句话说,如果不是专用于,而是兼营应税项目,则可以抵扣。这点很重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2、具体解释 (1)、实行“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发生住宿费所负担的增值税是否均允许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住宿费进项抵扣应当区分情况,对下列七种情况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是交际应酬所发生的住宿费不能抵扣进项税,比如接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 二是员工外出旅游发生的住宿费属于福利费用范畴,其负担的增值税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是个人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即便发票抬头为本单位也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是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抬头必须是本单位的全称,以个人名义开具或单位名称不全的均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比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建筑劳务为“老项目”,并且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发生的住宿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六是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所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抵扣; 七是结算的属于“营改增”之前发生的住宿费,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贷款服务:纳税人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贷款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即使取得增值税发票也不能抵扣。 (3)、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4)、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2019-03-16 23:06:58
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等方面是不能抵扣
2019-03-09 18:54:31
你好,不能抵扣的比如外购的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餐费的进项 其他的一般是可以抵扣的
2017-07-13 08:52:43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混用固定资产可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
2018-12-21 10:51:20
同学您好, 如职工福利,免税产品,免税项目等
2021-09-26 12: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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