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116万元(含税),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小荷
于2019-03-16 16:43 发布 41908次浏览
- 送心意
金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9-03-16 16:53
您好,学员,购进的原材料用于免税产品,不得进项税额抵扣。首先要根据比例将免税部分划分出来,
1、将销售抗生素药品的116万元(含税)转换成不含税销售额:
116/(1+16%)=100万元
2、计算免税药品占总销售额的比例
50/(50+100)=33.33%
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6.8*33.33%=2.27
4、当月应纳增值税=116/1.16*16%-(6.8-2.27)=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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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开进来的,前者不能抵扣,后者可以抵扣,开出去的,一样的计税的。
2017-04-08 12:45:23

也可以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2020-09-16 10:55:13

你好,不一定都是专用发票,也可能取得普通发票的
2018-05-21 15:25:33

你好!可以收只是不可以抵扣
2016-08-29 12:09:50

不一样的,销项税额不一样
2019-11-09 03: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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