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3-14 09:32

增值税照常做销项,不必进行特别处理

江小垚 追问

2019-03-14 09:37

老师,我们原来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现在是税局直接用退税抵减的话,贷方用什么科目比较合适?

三宝老师 解答

2019-03-14 09:42

税没有退下来,你还放在已交税金里,在应交税金的借方,视同进项税金

江小垚 追问

2019-03-14 09:47

老师,就是借贷方为同一科目,贷方做应交税金借方红字冲销,这样处理可以吗

三宝老师 解答

2019-03-14 09:49

干嘛要这么处理?什么依据呢?

江小垚 追问

2019-03-14 09:51

您刚刚说是在应交税金借方,视同进项,我理解的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0

三宝老师 解答

2019-03-14 09:57

我说的视同,就是你可以把已交税金理解成进项税金,当进项税金一样用,不用另外处理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